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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部署烟花禁放及“防电诈”宣传工作
2021-02-03 15:14:22

2日,我区召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及部署推进通讯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纪圣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


各街镇、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坚决做好烟花禁放和“防电诈”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媒体、网络等平台加强烟花爆竹禁放、防通讯诈骗的宣传。


各级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全面动员,形成全民参与烟花禁放、防范通讯诈骗的社会氛围。


会议还对各参会单位联络员进行“金钟罩”反诈系统业务培训。


高淳区全年禁止单位或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内;


石固河以东、凤山路以南、永城路以西(不含丁檀村、夏家宕自然村)、湖滨大道东延至致富路、芜太路、花山路以北合围区域内;


高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工地。


以上均含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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