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
分别来到高淳法院
向法院执行局送上了锦旗
南京市某公司与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1年原在其他法院执行,后终结本次执行,2020年经上级法院指定由高淳法院执行。
承办人张耕接手本案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早已因负债累累在外躲避,母亲去世也未归,目前房屋占有人系被执行人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和儿子。考虑到占有人年龄较大,承办人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一边与申请人沟通获得理解,一边多次上门劝导老人迁让,了解到老人年事已高难以租房,承办人积极联系为其寻找租赁房屋,最终为老人找到了满意的住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政策和真情的感动下,老人同意进行评估、拍卖,积极配合法院腾空了房屋。
尽管儿子的房产被法院拍卖
深受感动的老人依旧来到执行局
为承办人送来了感谢的锦旗
同时申请人也被执行效率所触动
送来了锦旗
至此这一旧存十年的案件
在双方认可中得到化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高淳法院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记者 赵维康 通讯员:唐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