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京市高淳区综合行政执法第四大队)、南京市高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南京市高淳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揭牌仪式举行。标志着高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正式转入落地实施的崭新阶段,交通运输事业掀开新的篇章。区领导孔毅远、潘卫参加。
“一大队两中心”的成立将原有的区地方海事处、区公路管理站、区运输管理所、区超限检测站、区运政稽查大队、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所)、区航运管理所(区港口管理所)、区航道管理站共8家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
高淳区公路管理站更名为高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高淳区地方海事处更名为高淳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此次改革将有助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职责交叉等问题,推动交通运输部门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的本质转变,实现整合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