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近日,区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区交警大队依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与群众出行规律,在城区主次干道等重点路段、区域,灵活设置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组,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面对查处到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交警秉持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原则,现场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
特别提醒:16岁以下少年严禁解锁电驴!乘骑电动车全员均需佩戴头盔!
(记者:赵子涵 王芳 编辑:郦慧慧)